新闻记者证遗失声明
2023-07-05 06:56:21来源:中国市场监管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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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《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本报记者孙彦同志不慎将本人记者证遗失(记者证号:B11030866661941),即日起作废,特此声明。  举报电话: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010-83138953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  010-88651609  中国市场监管报社  010-63732071

中国市场监管报社  2023年7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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